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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污泥处理含水率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

发布:2023-10-30 15:19,更新:2024-05-22 08:54

  1、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(试行)》中的规定: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宜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并处理,当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或者单独处理时,含水率不宜大于80%。

  2、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中的规定: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、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小于60%时,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。

  3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的规定:污泥用于好氧堆肥时,含水率应小于65%;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,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%。

  4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(试行)》中的规定:高温好氧发酵后的污泥含水率应低于40%。

  5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-混合填埋泥质》(CJ/T249-2007)中的规定:污泥用于混合填埋时,其含水率应小于等于60%。污泥用作垃圾填埋场覆盖土时,其含水率应小于45%。

  6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-园林绿化用泥质》(CJ 248-2007)中的规定:含水率应小于40%。

  7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-土地改良用泥质》(CJ/T291)中的规定:含水率应小于65%。

  8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-制砖用泥质》(CJ/T289-2008)中的规定:污泥用于制砖时,污泥含水率应小于等于40%。

  9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》中的规定:污泥的含水率应小于80%。

  10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-BAT-002)用作土壤改良剂、肥料,或作为水泥窑、发电厂和焚烧炉燃料时,须将污泥含固率提高至 80%——95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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